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带拖挂的载货汽车、矿山作业车、厂定总质量小于1.8吨的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为8年,允许办理最长不超过4年延缓报废,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。
报废车辆有哪些隐患呢?
(一)报废车辆隐患多。机动车辆达到报废程度或到了年限其操作灵活性、稳定性、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,隐患处处存在、时时存在,严重威胁着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。
(二)报废车改头换面,以次充好。一些报废车辆到了报废年限,通过、更新车身颜色等投机取巧的办法改头换面与一些被偷、盗、抢的车辆混杂在一起,让购买者无法辨认。
(三)易诱发交通事故。由于报废车辆机械性能差、零部件老旧,再加上驾驶员为了载客、拉货、赚钱,擅自重装、改装、破坏车辆构造的均衡和稳定,如果在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继续使用,将会导致各种故障的发生,直接影响行车安全,诱发交通事故。
2013年1月,由于空气污染问题,全国各地相继出台了淘汰黄标车的方案措施。
2015年12月20日起,北京 [3] 全天禁止黄标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行驶。北京市环保局、市交通委、市公安局交管局日前联合发布了相关通告。
老旧车是指使用时间较长,污染控制水平较差,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,包括微、小、中、大型载客汽车,微、轻、中、重型载货汽车,中、重型半挂牵引车,中重型专项作业车,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等。
“猫腻车”们的表面功夫,肯定是做足的。不过,我们依然可以从一些细微之处入手。例如,虽然整车看起来很新,但如果车门的内侧门把手的角落等一些地方的油漆,与其他地方有比较明显的色差,那很可能是一辆被隐瞒了真实年龄的车。又例如,打开引擎盖,仔细检查固定发动机的那几颗螺丝。如果发它们的顶端有“伤痕”,证明发动机可能拆下来维修过。那几道“伤痕”,正是拆卸时留下的。